普通乘客买到残疾人专座?12306回应_哔哩哔哩_bilibil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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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这是锂电池!残疾人坐轮椅上高铁被拒,12306回应引争议!古人云:“法与时变,礼与俗化。



”很大程度上,在于我们的规则制定,有时跟不上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脚步。


是不是应该坐下来,好好听听他们的声音,看看有没有更人性化、更精细化的管理方式?推动相关标准的完善,让科技的便利,真正惠及每一个需要它的人。


可就在这个四月,一切都变了。


新的出行工具、新的辅助设备出现了,旧的规范体系里没有它的位置,管理就容易陷入要么不管、要么全禁的简单粗暴模式。


金句点题:技术的脚步,不该被僵化的规则绊倒;善意的创新,理应得到包容和引导。


“轮椅车头”的发明,本身就是为了解决普通轮椅移动范围有限、电动轮椅笨重不易携带的痛点。


他们反驳说,这“轮椅车头”就是辅助器具啊,它的功能和电动轮椅高度相似,不就是为了帮助残疾人更好地移动吗?一味地禁止,解决不了根本问题,反而可能加剧矛盾。


而且,这不是哪个车站的单独决定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,好多地方的12306都确认了,这是近期根据新通知统一执行的。


工作人员指着那个电动车头,态度坚决。


平衡安全与便利,从来不是一道单选题。


世界在变,技术在进步,人的需求也在变化。


孟子曰: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。


”这话讲的是推己及人的仁爱之心。


这话说得多好啊。


更深层的原因,或许在于一种惯性思维:管理方便优先,个体需求靠后。


如今却因为标准的滞后,让这份福音打了折扣。


那些助残社工也急了。


这些案例,和这次的“轮椅车头”风波,是不是有点像?听上去,好像句句在理,都是为了“安全”着想。


三、这玩意儿速度太快了!能跑到25公里/小时,比国标电动轮椅的15公里/小时快多了,在人来人往的车站里,危险!“不行,这个不能进站。


”还记得几年前,有些城市突然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吗?二、你这锂电池,能量可能超标。


铁路规定,普通锂电池不能超过100Wh。



虽然电动轮椅是例外,但你这个“车头”嘛,不算电动轮椅,所以不能例外。


电池问题,目录里写着电池容量小于等于500Wh,难道不能参考这个标准,或者进行具体检测,而不是一刀切地拒绝?它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,更映照着社会的温度。


铁路担心安全,这完全可以理解。


一夜之间,那扇方便之门,似乎对这些依赖“轮椅车头”的残障朋友,砰地关上了。


一禁了之,看似解决了眼前的“安全风险”,却可能扼杀了创新的活力,忽视了特定群体的真实需求。


意思是说,法律要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,礼仪要跟着风俗习惯而调整。


现在,仅仅因为标准的不匹配、定义的模糊,就要折断这双翅膀吗?多少次,他们也是坐着它,顺利通过安检,登上高铁,奔向远方的亲人或风景。


再说了,《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(2023年版)》里,明明白白把它列入了“个人移动辅助器具”,还纳入了医疗器械管理范畴。


这难道还不够“官方认证”?三者之间,对于“轮椅车头”这种新生事物,没有形成共识,甚至存在矛盾。


安全固然重于泰山,但不能成为阻碍弱势群体平等出行的冰冷借口。


03人流量巨大的车站,任何潜在的风险都必须高度重视。


这个熟悉的“神器”,忽然就在高铁站“失灵”了。


虽然有法律保障,但在现实中,导盲犬被拒绝进入地铁、公交、商场的新闻,还是时有耳闻。


或者,在进站、乘车环节,提供更周到的协助,确保安全?拒绝的理由,往往也是“怕狗咬人”“影响他人”“规定不允许”。


再想想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问题。


他们的世界,本就比常人多了许多障碍。


科技带来了一点光,让“轮椅车头”这样的工具,成为他们探索世界的翅膀。


就这么一句冷冰冰的话,像一道晴天霹雳,打在了孙先生和孟女士的心上。


01“你这是锂电池!”规定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


当时,很多依赖平衡车通勤的年轻人,也是一片哀嚎。


理由也是安全隐患、缺乏标准。



这小小的电动牵引装置,是很多行动不便朋友的“出行神器”。


比如,建立白名单制度,允许符合一定安全条件的“车头”进入?但残障朋友渴望平等、便捷出行的心愿,同样值得尊重和守护。


理由?12306客服后来给了解释,还挺“充分”:制定一个“禁止”的规定,远比制定一套“如何规范管理”的细则要容易得多。


明明之前畅通无阻,怎么突然就不行了?让“神器”不再失灵,让出行不再“遇阻”。


它是科技进步带给残障人士的福音。


同时,铁路方面能否在国标出台前,探索一些过渡性的解决方案?办法总比困难多,关键在于愿不愿意去找。


这次“轮椅车头”被拒事件,暴露出的核心问题,就是标准的不统一、不完善。


比如,对电池进行单独检查?比如,在车站内规定限速行驶?难道就因为一个“新通知”?四、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“轮椅车头”的国家标准,产品质量参差不齐,万一出事怎么办?对待残障朋友的出行需求,是不是也该多一份这样的体谅和变通?根源在哪里?我们的管理规定,是不是也应该与时俱进,更加灵活、精准、有人情味?他们的便捷出行方式,一夜之间成了“非法”。


这种“一刀切”带来的困境,其实并不鲜见。


他们坐在轮椅上,身后挂着那个被他们视若双腿延伸的“轮椅车头”,本以为又是一次寻常的出行。


它能挂在普通手动轮椅前面,瞬间把轮椅变成电动助力车,跑得远,跑得快,大大扩展了生活半径。


多少次,他们就是靠着这个“车头”,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,感受风和自由。


02当务之急,是相关部门赶紧行动起来,尽快为“轮椅车头”这类新型辅助器具制定国家标准。


堵不如疏。


电动轮椅有国标,康复器具有目录,铁路有自己的安全规定。


孙先生他们直接懵了。


一、这不是国家标准里定义的“电动轮椅”。


国标里的电动轮椅是整体设计的,你这个是加装的“车头”,不算。


至于速度快,确实比普通电动轮椅快,但这恰恰是很多人选择它的原因——效率高,能去更远的地方,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。


难道“快”就一定是原罪吗?希望孙先生、孟女士们的遭遇,能成为一个契机。


明确技术要求,规范产品质量,也为管理提供清晰依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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